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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百姓故事”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第三届“百姓故事”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活动主题:

    金秋十月,是收获的季节。以“记录生活点滴 图说凡人善举”为主题的光明图片“百姓故事”摄影大赛,在成功举办了两届后,重磅归来。

    本次大赛不设参赛主题,只要求你热爱摄影、善于发现身边的感动,喜欢用镜头记录人生,用图片保留下身边每一份震撼内心的人物故事。希望爱好摄影的朋友,千万不要错过,赶快报名参加吧。

    发现身边感动,感受城市温暖。让你的照片讲故事,让你的照片来说话。用图片展现民生百态,传递世间人情冷暖。主人公也许是为我们默默奉献的父母亲,也许是在城市中艰辛奋斗的年轻人,也许是辛勤劳作的农民工兄弟……不管他们是谁,我们期待你的图片,为我们带来一段精彩的百姓故事。    

往期参赛作品回顾:

第一届“百姓故事”摄影大赛   第二届“百姓故事”摄影大赛

 

    指导单位: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主办单位:光明日报摄美部、光明网

    活动进程:

    1、 2013年10月1日0:00-11月30日24:00,为第三届“百姓故事”摄影大赛征稿期。光明图片开设“百姓故事”征集栏目,注册用户可直接上传参赛作品。

    2、 征稿期间,光明图片选取优秀参赛作品放入“百姓故事”摄影大赛(http://pic.gmw.cn/story)活动页面进行展示。

    3、 2013年12月1日-12月15日,“百姓故事”摄影大赛评审阶段,组委会评选出金、银、铜及优秀奖摄影师。

    4、 2013年12月16日-12月31日,公布“百姓故事”摄影大赛获奖名单,获奖作品将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结束后,为获奖摄影师颁发奖金及奖牌。

    5、光明日报摄美部将择优刊登获奖作品。

    奖项及奖品设置:

    金奖1人,5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

    银奖3人,3000元手机一台

    铜奖5人,1200元手机一台

    优秀奖10人。

    金奖、银奖、铜奖以及优秀奖摄影师,都将获得“百姓故事”摄影大赛荣誉奖牌。

    参赛要求:

    1、光明图片“百姓故事”摄影大赛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及海外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征稿。参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数量最少3张,最多10张。

    2、登陆光明图片库(http://pic.gmw.cn/),注册用户,在线上传图片作品,参赛作品分类请勾选光明图片“百姓故事”摄影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写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以及图片说明。图片说明要求真实准确,且必须包涵下述元素: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画面中人物简单描述以及阐述图片的背后故事。摄影师在做图片故事描述时,要求内容有一定深度和感染力。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无法正常参加比赛。

    3、对于曾经投稿过光明图片的摄影作品,亦可参赛“百姓故事”摄影大赛。摄影师只需登陆图片库个人中心,点击进入左侧“图片列表”,将需要的图片进行参赛勾选即可(图片下方有参赛按钮)。对于曾经投稿过往届“百姓故事”摄影大赛的作品,不能重复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请保留原始文件,JPG不少于2M。用胶片拍摄的作品主办方将根据需要调取底片。

    5、作品入选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参赛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

    6、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凡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7、光明网享有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并进行相关的转载、出版、展览等活动,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及版权拥有者的署名权。参赛作品进入光明图片库后,如有市场需求,参赛者及版权拥有者可获得相应报酬。

    8、参赛者应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或已获得作品版权拥有者的同意提交作品参赛,参赛作品中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9、摄影师作品在公示期间,有义务接受社会监督,如果有人指出不符合获奖条件等问题,一经核实,取消参赛资格,空缺奖项不进行递补晋级。

[责任编辑:杨晶]